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2/5/28 11:55:35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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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:
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32号,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已于2011年12月8日发布,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规定》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,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,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,完善现代学校制度,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。近日,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、四川省教育厅、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委员会印发了《关于深入学习宣传、贯彻实施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的通知》,现根据教育部、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部署要求,及川工教科文卫[2012]7号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就学院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《规定》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请各部门结合学院有关工作部署,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,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《规定》的责任感紧迫感。深入学习、广泛宣传,积极营造贯彻实施《规定》的良好氛围。结合实际,统筹推进,确保《规定》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实见效。务请各工会小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《规定》,各小组长于6月25日前将其本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《规定》的情况以书面文字材料(含电子版)经部门领导签字盖公章后报院工会。
书面材料交院工会朱韵婷同志,一办公区304,办公室电话:85430407;电子版材料交院工会贾磊同志,E-mail:18794711@qq.com(可于学院QQ群在线传送)请各工会小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按时按质完成,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。
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。加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,是学校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有力措施,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,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、推动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体现,是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、发展和谐劳动人事关系的需要,也是加强学校党的建设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。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,在调动教职工积极性、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,在集中教职工智慧、加强学校民主科学决策,在统一全校认识、凝聚全校力量,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、实现公平公正,在协调利益关系、妥善解决学校的难点和热点问题,在加强对干部的监督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为不断完善我校教代会制度,使我校教代会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和顺利进行,各部门工会要充分认识做好教代会工作的重要性,把贯彻实施《规定》作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。要积极做好《规定》的学习宣传工作,使广大教职工全面理解《规定》的精神实质,准确把握《规定》的基本内容。要做好《规定》的贯彻实施工作,使《规定》成为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准则。要通过各种形式认真组织教职工进行学习。各部门工会的教职工代表,更要先学先行,领会文件要义和精神,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,按照《规定》以及其他相关的规章、规定、要求,履行职责,做好各项工作。
附件: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
院工会
2012-5-24